來源:四川中防振興防火玻璃 發布時間:2017-07-26
非隔熱防火窗又稱:耐火窗、C類防火窗、高層住宅避難間防火窗、耐火完整性防火窗,顧名思義就是具有一定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。耐火窗不具有防火隔熱型,屬于C類非隔熱防火窗。
非隔熱防火窗,框框架可采用特制的塑鋼型材、特制的斷橋鋁合金型材、特制的鋼質型材,玻璃配置的是耐火窗專用Low-e防火中空玻璃,具有以下優點:
1、在火焰與高溫下維持框架結構完整,有效減緩燃燒向另一側蔓延。
2、火焰在突破low-e防火層后,會被另一層單片防火玻璃有效阻擋,即使其中向火面的玻璃破碎,背火面玻璃也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維持完整性,十分安全。
3、使用獨創的窗扇框防火增強技術,形成全面的防火系統,同時這些技術對于保溫節能性能并沒有明顯的影響。
非隔熱防火窗產品是按國標GB50016-2014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對建筑中部分樓層外窗有耐火要求研發生產。
GB50016-2014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、(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》與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合并規定:6.7.7除本規范第6.7.3條規定的情況外,當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按本規范第6.7節規定采用燃燒性能為B1、B2級的保溫材料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:
除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,建筑外墻上門、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.50h。
門窗耐火完整性的定義:即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,建筑門窗某一面受火時,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焰和熱氣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現火焰的能力。根據規范要求,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窗,其耐火完整性應按照GB/T12513《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》中對非隔熱型鑲玻璃構件的試驗方法進行測定,但沒有隔熱型要求(標準耐火試驗中如背火面平均溫度超過初始溫度140℃或背火面最高溫度超過該點初始溫度18℃,則認為試件失去隔熱型)。